西藏: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补报名工作的通知

  • 2021-03-19 19:24:00
  • 西藏教育考试院
各地(市)教育局,西藏民族大学、西格办、拉萨中学、军区八一校、各内地中职班:
 
我区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时间截止后,因多种原因个别考生错过高考报名,考虑到我区普通高考报名时间较往年有所提前,按照教育部和我区有关规定,本着以考生为本的宗旨,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普通高考补报名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报名对象
 
符合我区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未报名考生。
 
二、补报名时间
 
网上填报报名信息时间为2021年3月20日至26日,网上资格审核、信息确认和缴费时间为3月27日至3月31日。此次报名为最终报名,逾期不予办理。
 
三、补报名条件
 
(一)下列人员可以报名
 
1.区内世居两代以上(含两代)少数民族户籍在藏的。
 
2.我区干部、职工子女户籍在藏的。
 
我区干部、职工指在西藏自治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企的正式在编干部或职工,含援藏干部、曾在我区工作过的干部或职工、驻内地办事机构正式干部或职工。
 
3.除在藏干部职工子女外,户籍从外省(区、市)迁入我区的,须具有西藏户籍1年以上(2020年7月31日前迁入)、西藏所属高中阶段学校学籍1年以上(含1年)、西藏所属高中阶段学校实际就读1年以上(含1年)。
 
4.符合《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条件的规定》(藏政办发〔2006〕13号)的其他考生。
 
5.三年来,经各地(市)招生办审核属实参加过我区普通高考的考生。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或已被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四、补报名办法
 
1.报名工作采取网上填报信息、网上资格审查、网上信息确认的方式。
 
2.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西藏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http://ptgx.zsks.edu.xizang.gov.cn:8082)进行网上填报信息。
 
3.网上填报信息完成后,考生须登陆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信息确认,逐项核对所有报名信息,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后提交确认,提交确认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考生未在报名系统进行信息确认提交的一律视为报名无效,因考生填报信息有误确认提交或未进行信息确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4.网上信息确认完成后,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网上缴纳报名费、考务费和考试文具费,申请借考的考生还须缴纳借考费,申请外语口试的考生还须缴纳口试费。未在规定时间缴纳相关考试费用,视作自愿放弃报名,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网上缴费成功即完成高考报名。
 
五、工作要求
 
1.具体报名条件、报名办法和资格审查按照2020年11月11日发布的《关于做好西藏自治区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要求执行。
 
2.已在各地(市)招生办或报名点登记补报名的考生由各地负责通知,并告知考生补报名、信息确认、网上缴费等工作的具体安排和要求。
 
3.鉴于艺术类专业加试工作已结束,艺术类专业加试不予补报名。
 
4.各地要落实好主体责任,强化责任追究,明确招生办和报名点的工作责任,严格规范做好考生报名和资格审核工作。
 
六、其他
 
1.考生查询有关工作安排和各类招考信息可登陆西藏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http://zsks.edu.xizang.gov.cn)及微信公众号“西藏微青年”查阅相关信息。
 
2.未尽事宜以《西藏自治区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为准。
 
3.本通知由西藏自治区教育厅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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